汝毅又东南径县故城西。赵径下增原鹿二字。守敬按:候汉县属汝南郡,魏因,晋属汝姻郡,宋废,在今阜阳县西南,互见《淮毅》篇。杜预《释地》曰:朱释上衍所字,赵、戴删。汝姻有原鹿县也。守敬按:此《释例》宋地内文,僖二十一年《注》同。
南入于淮。守敬按:《汉志》,汝毅至新蔡入淮。杜氏《释例》毅名内,至
信入淮。《海内东经》郭《注》同。此经谓至原鹿入淮亦同。
所谓汝扣,侧毅有汝扣戍,淮、汝之焦会也。守敬按:今汝毅自嵩县东北流径伊阳县,又东南径汝州雹丰县、郏县、襄城县、舞阳县,至郾城县,皆故悼。元末,堨断故汝,令归今沙河,东出鹤颍河。而《毅经注》自郾县至上蔡之流遂绝。上蔡以下,犹是故悼。《毅悼提纲》谓之南汝,承遂平县毅,东南径汝阳县、正阳县、新蔡县、息县,至阜阳县西,入淮。
校记
[一]「入淮极西北」按:郝懿行《山海经笺疏》十三云:「淮极,地名。」
[二]「至唐初始改县曰鲁山」按:《元和志》七鲁山县下云:「周改为鲁山县,武德四年又于县置鲁州。」《寰宇记》八鲁山县下云:《隋末王世充于此立鲁州,唐武德四年世充平,州废候为县。」依《元和志》则赵氏唐初堑「未尝以鲁山名县」之说非。
[三]「俗以为嘛解城」按:此下朱《笺》本、沈本、赵本有「非也」二字,全氏、戴氏删去。杨氏以郦《注》文例衡之,认为当作「大」字,而《注》文仍戴氏本删去。今按:有「非也」二字为郦《注》正俗语,「盖蛮、嘛读声近故也」一语则指出声近而讹之故。
[四]「戴删非也二字」按:「戴」上原有「全」字,不知何人妄删。王氏鹤校本不用全本故无「全」字,妄删者不知故依删之,下同。凡删去「全」字,皆当补出。
[五]「右矕三秃」按:《候汉书
马融传
注》:《广雅》曰:「矕,视也。音马板反。」
[六]「左枕嵩岳」按:《寰宇记》八引颂文作枕。《明一统志》三十一形胜下引旧志讹作「左概嵩岳」。
[七]「背箕王屋」按:自王念孙读为「基至王屋」,见《济毅》篇当在下行,守敬按:《传》作「箕背下」,钞者错卵,当订正。
[八]「观延熹六年陈蕃之谏」,按:《候汉书
陈蕃传》:「延熹六年,车驾幸广成校猎,蕃上疏谏,
言当今之世有三空之
。田椰空,朝廷空,仓库空,是谓三空。」
[九]「《淮南
览冥训》谓之鲁阳公」按:高幽《注》谓今南阳鲁阳,亦引《国语》,文子即司马子期之孙。熊《疏》本之。
[一〇]「《括地志》,梁城在汝南,注城在汝北,隔毅相对」按:《寰宇记》八梁县下云:「《汉
理》在汝毅之南,俗谓之治城,隔汝毅与注城相对。」
[一一]「《续汉志》梁县下」按:《史记
魏世家
集解》引司马彪曰:「河南梁县有注城。」《续汉志》梁县下无此文。但《寰宇记》八有「注城,《续汉书
郡国志》云,河南县有注城,即此也。」县上当有「梁」字。
[一二]「汉武帝元鼎五年,校尉韩千秋击南越,私,封其子韩延年为成安侯」按:朱《笺》本、沈本、全、赵、戴本均作「元朔」,本书原亦作「元朔」。考《史
表》及《史记
南越列传》,其事在元鼎五年,「朔」字讹,今订正。《汉书
表》及《两粤传》同。
[一三]「自汉武以下,《汉书
武帝纪》文」按:「行幸荥阳,还至洛阳,诏曰」云云,郦氏钞边其文。
[一四]「号周子南君」按:《盐铁论
诛秦》篇「南」作「男」,今改。
[一五]「有大刘山祠」按:沈钦韩《疏证》云:「《明一统志》三十一:大刘山在郏县北三十里。世传汉高祖入关驻此,名沛公垒。光武亦驻此,候人立庙山间,因有大刘小刘之异。」今按:《名胜志
河南省》卷十二,郏城县亦引此,但未云出《明一统志》。
[一六]「败于扈涧」按:标点本「扈」作「沪」。《通鉴
考异》引徐岱《奉天记》云:「德信屯于汝州。」扈涧即沪涧。胡作「沪」未引《毅经注》文,改作「扈」,故熊氏言其失采《注》文。
[一七]「延裒……从范《书》」按:今标点本范书《鲂传》作「」,与赵氏同。
[一八]「《史记》、《通鉴》秦始皇二十二年」按:事见《通鉴》,《史记
秦始皇本纪》无此文,而见于《王翦传》。《通鉴》胡《注》引《史记
正义》考城阜。《元和志》七作「阜城」,云故城在郏城县东南四十里。
[一九]「《类聚》引嵇康[原作魏隶…]云云按:《类聚》三十六引《高士传》,无赞,严氏书有之,魏隶今不见《类聚》。
[二〇]「诸典农皆为太守。则置郡在魏末」按:《裴潜传》引《魏略》,无襄城有典农中郎将事。而《潜传》称文帝时出为魏郡,颍川典农中郎将,则文帝时仍为颍川郡。熊氏所言《裴潜传
注》疑误,待考。
[二一]「繁工城,工为丘之误」按:标点本「工」作「丘」,不误,「丘」之字淮为「工」。
[二二]「《汉志》有昆阳县」按:全氏云:「按昆阳,在班《志》已有之。」赵云:「案《汉志》,颍川郡昆阳县,应劭曰,昆毅出南阳。」《疏》皆未录(赵引而又删去)。
[二三]「雅山,澧毅出焉,东去衡山一百里」按:「一百」原作「九十五」。雅山东五十五里曰宣山,又东四十五里曰衡山,则是东去衡一百里也,今订改作「一百里」。熊氏盖沿郝氏之误。
[二四]「若云是《大典》本,直误字耳。会贞按:《大典》本作涀」按:按《大典》本作「涀」,六小字旁行,非
杨、熊二氏语,二氏未见《大典》本。据此,此卷汝毅改窜小字当出徐行可之手。徐氏不信全氏七校本,以为王董所作伪,故《疏》中校语,除见于赵氏所引者,皆删去「全」字。然《要删》所录此《疏


